为全力落实 “六稳” “六保”任务,积极应对疫情冲击,帮 助民营企业纾困解难,助推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,按 照《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教育部、退役军人事务部、全国总工会等 7 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 ⒛22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的通 知》要求,定 于 4月 下旬至 5月 下旬在全省开展2022年 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
1、请招聘单位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的相关规定,不得雇佣童工,不能有民族、性别、种族歧视内容,不得收取押金、扣留身份证等,全职薪资不得低于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。 2、本次活动严禁虚假招聘等欺诈行为,参会单位发布的招聘信息须为本单位直接用人需求,不得为其他单位代为招聘。 3、参会单位需严格管理招聘工作人员,规范招聘行为,如有违法、违规,主办方将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